吕梁:让煤矿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落地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明确要求在煤矿等高危行业领域强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
吕梁市现有的134座煤矿中,已有97座煤矿交了保费,总额近1亿元。保险机构聘请相关专家开展了煤矿安全管理状况摸底评价及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截至4月15日,共检查煤矿82座,查处隐患2527条,提出建议543条。
该市应急管理部门定期通报各地煤矿参保进度,在执法过程中加大对煤矿参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检查力度,把是否按规定参保作为考量煤矿安全投入、安全生产标准化评级的重要内容。
4月22日,在山西省吕梁市举行的省级政府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汇报会上,国务院安委会第十六考核巡查组成员、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办公室的郎红日在吕梁市政府的汇报材料上,将“在全省率先推出煤矿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研究制定《吕梁市煤矿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方案》”等几行字,用红笔重重地圈了起来。
“不只是在山西,在全国煤炭系统也是首家,此举的意义不同凡响。”郎红日会后评价道。
扣紧应急体系重要一环
自今年1月1日起,吕梁市在全市全面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与该市应急管理局挂牌基本同步。
吕梁市应急管理局局长杨月祥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明确要求在煤矿等高危行业领域强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随着机构改革的深入推进,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有利于提升事前风险防范、事中风险控制、事后善后处理等方面的能力。”
据吕梁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王四赖介绍,吕梁市现有的134座煤矿中,已有97座煤矿交了保费,总额近1亿元。
吕梁市充分发挥保险公司参与风险评估管控和事故预防的优势,由保险机构提取一定比率的保费购买第三方服务,高薪聘用煤矿各专业人才,定期对投保煤矿开展隐患排查、制定整改措施、提供技术指导和咨询、风险评估服务。通过推行安责险,将保险的风险管理职能引入应急管理、安全监管体系,实现了风险专业化管理与应急管理、安全监管工作的有机结合。
有效提升煤矿事故预防能力
目前,吕梁市承保全市煤矿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保险机构共有5家。他们通过招标确定太原市宏岩煤炭技术咨询公司为供应商。
保险机构对第三方服务的要求包括: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整改措施制定服务;安全生产规划、标准、规程的研究、咨询、论证服务;为市县政府、部门的安全监管提供技术服务;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编制、演练策划和应急救援技术服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专题公益宣传及其辅助性服务;安全科技成果和先进适用技术的鉴定、推广服务等。
该公司聘请了煤矿采掘机运通等各专业和应急管理方面的专家60名,每名专家的年薪25万元至30万元不等。从3月4日开始,这些专家分片、分组开展了煤矿安全管理状况摸底评价及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截至4月15日,专家共检查煤矿82座,查处隐患2527条,提出建议543条,有效提升了煤矿事故预防能力。
强化企业约束力
煤矿企业隐患整改完毕后,由专家进行复查审核,按属地监管原则分别报市县应急管理部门销号。
该市应急管理部门定期通报各地煤矿参保进度,在执法过程中加大对煤矿参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检查力度,把是否按规定参保作为考量煤矿安全投入、安全生产标准化评级的重要内容。
专家开展事故预防服务时,投保的煤矿应予以配合,并对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进行整改。对重大隐患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保险机构可在下一投保年度上浮一定的保险费率,并报告应急管理部门。相关部门将其纳入联合惩戒和“黑名单”管理,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王四赖介绍,市县应急管理部门与共保体、投保煤矿共同建立四方共享的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信息管理平台正在建设中。第三方服务机构查出的隐患与市县应急管理部门共享,一般隐患督促煤矿企业自己整改,重大隐患和问题应急管理部门到矿核实后下达执法文书。同时,市应急管理局正在制定对专家服务质量、服务态度、工作结果进行定期考核的办法。
据了解,在认真总结煤矿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经验的基础上,今年下半年,吕梁市将在非煤矿山、危化等高危行业全面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中国煤炭报)